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如果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规定,出资人数应为()。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下列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工商企业的规章制度主要有()。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企业应当以()作为自己独立的发展目标。
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5年3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了A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材的加工与销售。根据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如A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甲欲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则甲拟公开发售的股份的持有时间不得低于()。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但是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公司和乙、丙两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丁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2015年11月1日,丁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戊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7年12月1日。下列关于甲公司2017年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的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股东的下列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5日共同拟定了公司章程,10月5日全部缴付出资并取得验资证明,11月5日取得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11月7日向各股东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则依法,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间是()
甲、乙、丙、丁四人经协商,拟共同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四人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不太了解,于是向律师咨询。假设你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请回答他们提出的以下问题。假设甲、乙、丙、丁四人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被宣告破产,并且对外欠巨额债务,那么,甲、乙、丙、丁四人需承担的责任是()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二人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一家公司,制定章程时,甲未到场,有人模仿甲的笔迹在章程上签了名,后来四人签订了一份股份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
资料:20×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20×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要求:根据上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