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和国晚期,特别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司法者„„建立起一项原则,即被告在被确认犯罪之前是无罪的,被告有权利在法庭的法官面前同原告对质。”这项“原则”()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04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据记载,在古代雅典法庭上经常会聘请职业答辩家撰稿,被告往往携带家眷,上演一场场哭戏,声泪俱下,试图激起法庭的恻隐之心。申诉之后,陪审法官经常未经正式答辩,便将圆盘投入标明为“有罪”或“无罪”的瓮中,直接表决。材料说明雅典()①陪审法庭是雅典司法机关②法庭判决不是依靠证据而是仅凭情感③法庭审判聘请律师已成惯例④法官审案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虽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4题)
一个A国人受雇于一家B公司,合同是在A国谈判和签订的,并用A国语言写成,工资也是用A国货币支付,该公司为他在A国按照A国国家保险方案办理了保险,合同也将在A国某市管理。他在位于C国的钻井台工作。后来,由于一次事故,该A国人受了工伤。在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他在A国法院向B公司提起诉讼。原告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被告要求以合同纠纷进行判决。法官最后将本案件判断为侵权之诉并确定A国法为准据法审决了案件。法官的判断在国际私法上是何种制度?关于该制度的依据有哪些学说?
张三和李四是多年的好战友,感情深厚,各自结婚后,张三育有一女,李四育有一男,在两人上高中后,张三和李四就为孩子订了亲,此时,张三和李四违反了()。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2010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就某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当调解书送达李某时,李某拒绝签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原告张三在某商场电梯上摔伤时,证人李四正好在现场,其所述证言分清了当事人的责任。请问,该证言属于()
证人丙在法庭上讲,他听被告乙说,乙向原告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丙的证人证言属于()。
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
某法院审理一民间借贷纠纷,由法官张三、李四和人民陪审员王五组成合议庭,其中李四是审判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申请王五回避。对于此回避申请,有决定权的是( )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张三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张三和李四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在法庭上,法官总是质问被告,原告要表达的内容全部都让法官代劳了。这不符合( )
张三把李四和王五打伤了,李四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受理后,王五也向法院起诉张三。法院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两起案件合并审理。问:王五和李四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如何?
案件在法庭上审理的时候,法官应当亲自坐在法庭上听审,当事人和证人等诉讼参加人都应当亲自到庭,法官和人证要面对面、要言词对言词,否则就不能算“直接”,不能叫“亲历”。()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机器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杂,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
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记述过一个案例:有人砍伐了邻居家的葡萄树,被告上法庭,原告提供了确凿证据,却输掉了官司。原因是原告在法庭辩论中把“葡萄树”说成了“葡萄”,而《十二铜表法》只规定了非法砍伐他人“树木”应处以罚金。该案例说明当时在罗马()
小朱系某基层人民法院辅助人员,协助张法官办理民事一审案件。10月8日9时,张法官主审的原告赵某诉被告钱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判人员为主审法官张法官(审判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小朱负责庭前准备和庭审记录。请回答下列问题:1.小朱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被告将与原告签订的合同原件拿出,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则该证据种类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