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照明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伏。
煤矿作业场所H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超过()%。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分贝,现有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分贝。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8小时的工种,可相应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分贝。
井下作业场所空气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超过10%时,总粉尘的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mg/m3。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硐室气温不得超过30℃。特殊条件经省煤炭局批准,最高分别达到30℃、34℃时还可以继续作业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我国作业场所噪声接触限值是每天8小时等效接触噪声强度不得超过()
作业场所的各项设备应采取()等项措施,使操作区的噪声级不超过卫生部、(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工业企业噪声设计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规定。
现场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
钻井作业场所的特殊设备噪声最高不超过()dB。
钻井作业场所特殊设备的噪声最高不得超过()。
车间工作场所噪声最高不得超过()
钻井作业场所的设备噪声应不超过()dB。
钻井作业场所一般设备的噪声不应超过()分贝。
工业企业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最高噪声标准为()。
作业场所的工业噪声最高不得超过115dB。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施工不得超过(),早晨不得早于(),特殊情况需要连续施工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报工地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依据我国现行噪声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最高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噪声安全卫生标准,如果作业场所每个工作日所接触的噪声时间为4小时,则该工作场所允许的最高噪声声级为贝()
根据我国噪声安全卫生标准,如果作业场所每个工作日所接触的噪声时间为4小时,则该工作场所所允许的最高噪声声级为()
钻井作业场所环境较差,机器运转时有较强的噪声,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语言交流困难,需采用()交流。
工矿企业噪声设计标准规定,8小时工作情况下,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得超过()
噪声强度()的作业场所,应优先考虑采用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规定: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24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