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责任追究决定机关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前,应当听取被调查的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
违反“红线”管理要求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结合事件性质恶劣程度和客户投诉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与管理责任。
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必须从严追究责任。
员工违反禁令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上述禁令,导致发生上报集团公司重大事故的,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对于企业有关领导可以不予以责任追究,但要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违反改进新闻报道规定,违规对新闻单位就报道()等提出要求,违规要求对不符合报道规定的会议活动等进行报道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被追责的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依照有关程序,履行责任追究相关职责。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责任追究调查工作结束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同时向责任追究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
五条禁令”在追究领导责任的规定中,“对违反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是指追究哪一级领导干部的责任?
不良贷款责任追究中,对八类不尽职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该八类行为包括()。
业务操作人员因违反权限卡管理办法而引发各类案件的,应追究业务操作人员及有关领导责任。
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领导干部有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上级督查、群众反映或者()自查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不及时整改,或者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情况没有明显改观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发现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发现领导干部存在可能追究责任的线索,不能启动责任追究调查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违反领导干部有关待遇规定,违规配备秘书,违规()等保障性住房,超标准购买或者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应当实行责任追究。
五条禁令”在追究领导责任的规定中,上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指什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坚持()的原则。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条禁令”在追究领导责任的规定中,“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是指什么?
违反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部队发生亡人事故的,按照†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问责。
属于哪类违规行为()的,要将违反规定的收入全部上缴上一级财政。同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撤消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