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张某、韩某三人于2014年5月5日设立大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马公司),约定甲、乙于公司设立时即缴足全部出资,但王某分期缴付出资,于2016年12月25日前缴足。2015年12月1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大马公司的破产案件,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王某尚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管理人经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要求王某缴纳出资 B . 管理人不能要求王某缴纳出资,因为股东以其实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 . 管理人有权要求王某缴纳出资,但须等到2016年12月25日 D . 管理人有权立即要求王某缴纳出资,不受原出资期限的限制

时间:2022-09-27 1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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