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超过(),除单一蓄电池供电的电压不超过()的系统外,严禁采用()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主要运输巷道(大巷、井底车场),轨型不得低于()。
可携式照明的电压不应超过(),交流供电时应使用(),严禁使用()供电。
在锅筒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应不超过()。
下列()场所中的照明电压应采用不超过36V的安全电压供电。
根据井底车场存车线与主要运输巷道相互平行、斜交或垂直的位置关系,环行式车场可分为()几种类型。
按照井底车场存车线与主要运输巷道的位置关系,环形式车场可分为()、()和()。
井底车场及主要巷道照明线路的敷设,每()固定一个卡子,每()安装一个照明灯。
井下库区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
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应不超过24V;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巷道运输是将采场和巷道掘进采下的矿岩经巷道运至井底车场或地面,把设备材料运到
为了向井底车场及附近巷道的低压动力和照明装置供电,中央变电所内通常设有两台低压()。
井底车场是指位于开采水平,连接矿井主要提升井筒和井下主要运输、通风巷道的若干巷道和硐室的总称。
井下照明、信号等供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V。
照明电压应不超过()V。
电气照明、运输主巷照明电压应小于(),工作面照明电压应小于()。运输巷道应每隔10~15m安装()。
矿用一般型照明灯适用于有瓦斯的矿井,并且通风良好的巷道或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等场所作固定式连续照明。
按照井底车场存车线与主要运输巷道的位置关系,环形式车场可分为();()和()。
低压照明线路和农业用户线路的供电电压损失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10%。
矿用增安型照明灯适用于有瓦斯的矿井,并且通风良好的巷道或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等场所作固定式连续照明。
矿用增安型照明灯适用于有瓦斯的矿井,并且通风良好的巷道或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等场所作固定式连续照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矿用一般型照明灯适用于有瓦斯的矿井,并且通风良好的巷道或机电硐室、井底车场等场所作固定式连续照明()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井底车场指连接井筒和主要是运输巷道和硐室的总称。
架空线悬挂高度:自轨面算起,架空线悬挂高度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m;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