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结售汇发生非账务性差错时,修改业务的的处理流程。
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时,需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对企业和个人结售汇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同时,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须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对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储备产生影响。
个人代扣业务修改签约关系,修改内容只限于()
银行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对个人(),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备查。
若结售汇交易撤销后,柜员未重新发起该笔交易或重新发起的交易中结售汇金额与原交易不一致,则需到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作相应的额度调整。
即期结售汇业务,由于客户操作错误需要取消的交易可以申请撤销,违约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结售汇业务发生跨月差错,可以自行修改。
取消售汇发汇、收汇结汇业务时,柜员应先在外汇局系统个人---撤销原售汇或结汇业务,恢复已使用的结售汇额度,再对西联发汇、收汇进行取消。
个人结售汇的属性不慎选择错误后,柜台经办人员可以在()修改。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备查。
邮政银行结售汇业务的服务对象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客户的交易性质应符合()政策的规定。
当结售汇业务发生非账务性差错时,通过修改交易(710110)进行处理。使用修改交易修改的差错信息仅限于()。修改交易的使用无时间限制。
当天录入结售汇系统后发现如身份证件号、结汇资金属性等以外的其它信息有误时应使用修改功能,如身份证件号、结汇资金属性有误时应使用撤销功能;如隔日发现结售汇信息录入有误,必须使用()功能修正。
关于个人结售汇属性可以修改,正确的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双系统操作是指外汇局个人结售汇系统和银行外汇业务系统
当客户信息、交易信息、申报信息等因柜员录入错误或客户提供错误须进行修改时,可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操作码:6808)-“修改”进行处理。“修改”后,系统将根据具体修改的信息联机进行“修改”、“补录”申报,无须通过“外汇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进行相关处理()
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补录、修改、撤销业务时,必须经另一名B级以上柜员授权通过才可以办理()
调整票据抬头规定:修改票据抬头原则上只针对个人客户改成单位名称,业务手续需要客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客户经理代办则提供单位介绍信+客户经理工牌原件+机主及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信息修改和撤销,()有权限操作。C
目前我行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只存在买入卖出差价,不另外收取手续费。()
对于客户要求撤销的结售汇业务,应提供书面申请我行方可受理。()
撤销交易仅限于撤销最近一年内本网点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交易()
报关单修改和撤销各业务环节应加强联系配合,保证作业效率。对不涉及其他部门或业务环节配合且满足修改和撤销管理要求的报关单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或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