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甲、乙类液体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其总储量可按1m3甲、乙类液体相当于()m3丙类液体折算。
架空电力线路与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倍;与丙类液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35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与储量超过200m2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地上储罐组内,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B类液体的储罐不应超过();其他储罐不应超过两排。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厅成组布置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单罐最大储量不应超过()立方米。
下列关于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的布置正确的是()。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甲、乙类液体单罐最大储量()m3。
使用泡沫炮扑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火灾时,其灭火面积应按实际保护储罐中最大一个储罐的()计算。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内的储罐应设置移动水枪或固定水冷却设施。高度大于()m或单罐容量大于()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储罐区低倍移动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总储量不大于500m3、单罐储量不大于200m3、罐高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置时,()类液体储罐的单罐最大储量为200立方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储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时,水雾喷头宜布置在保护对象周围,与保护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m。
储罐区低倍移动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总储量小于200m3、单罐储量不大于100m3、且罐高不大于()的地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储罐应成组布置并符合下列规定:()。
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2排,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m3且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不宜超过()排。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规定,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防火堤。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最大储罐的容量,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
消防炮宜布置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防护提外。()
储罐区低倍移动式泡沫系统适用于总储量小于300m3、单罐储量不大于100m3、且罐高不大于5m的地上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需设置在单独房间内,且每个房间内储罐的容量不大于()。
水喷雾灭火系统当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时,水雾喷头与保护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m
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度大于()m或单罐容量大于()m3的甲、乙、丙类液体地上储罐,宜采用固定水冷却设施
总容积为200<V≤500(m3)、单罐容积V≤10(m3)的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与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储罐组的布置排数,若单罐容量小于1000m³,则不应超过()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