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下的交易。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的交易。
同一股东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兴业银行对单个借款人发放的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同期兴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的5%;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兴业银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50%。
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
对同一借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的交易。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交易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以下的交易。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的交易。
兴业银行股东大会审议兴业银行与关联方之间达成的交易金额占兴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的授信类关联交易。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规定:同一股东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的交易。
对单一行业(行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的二级行业为准,下同)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农业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对单个行业内所有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行业贷款总额的()。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与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规定了上限,要求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
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一般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单笔交易金额占该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下的交易。
根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的风险状况,缩减或增加商业银行对一个或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占其资本净额的比例()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以上的交易。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商业银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
我行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其中,对同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我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 ;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我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
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