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或者水功能区的水质未达到()对水质的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太湖入湖河流水质浓度,总氮控制在()以内。
()应当组织对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等水体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开展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量监测和重要江河水土流失的泥沙监测。
在全面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的基础上,原则上对实行河长制的河湖全面开展水质监督性监测,推进河湖()。
上游来水CODcr(P)=16.7mg/L,QP=9.0m3/s;污水排放源强CODcr(h)=58mg/L,Qh=0.38m3/h,如忽略排污口至起始断面间的水质变化,且起始断面的水质分布均匀,则起始断面的CODcr浓度是()mg/L。
为使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能较好地反映同一水系中不同断面的水质状况,对同一江河、湖库的监测采样应力求同步,并应避免大雨时采样。(
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省重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全覆盖,建立()和()自动预警体系。
严格落实区域限批,对未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和控制计划,行政区域边界断面、主要入太湖河道控制断面未达到阶段水质目标的地区,太湖流域内应当暂停办理可能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等手续。
水质监测采样断面的布设,在污染源对水体水质有影响的河段,一般需设()断面。
水文机构应当组织对()等水体的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开展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的水量监测和重要江河水土流失的泥沙监测。
按照水质取样断面的步设应遵循的原则,在拟建排污口上游()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太湖流域片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河湖管理目标目标要求,到2020年,太湖入湖河流水质浓度总磷控制在()mg/L。
河流水质取样断面的布设应遵循的原则有()。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式供水水质卫生监测。
太湖流域片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河湖管理目标目标要求,到2020年,太湖入湖河流水质浓度总氮控制在()mg/L。
上游来水CODCr(p)=14.5mg/L,Qp=8.7m3/s;污水排放源强CODCr(h)=58mg/L,Qh=1.0m3/s。如忽略排污口至起始断面间的水质变化,且起始断面的水质分布均匀,则起始断面的CODCr浓度是()mg/L。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控制单元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保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规定的控制指标。
上游来水(P)=14.5mg/L,QP=8.7/s;污水排放源强(h)=58mg/L,Qh=1.0/s。如忽略排污口至起始断面间的水质变化,且起始断面的水质分布均匀,则起始断面的CODCr浓度是()mg/L
25、水质取样断面的布设,一般应设置三类断面,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