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人士的资料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申论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考生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该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二、给定资料 1、据2009年3月10日CCTV2“全球资讯榜”栏目报道,从去年到现在,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一直不断,之前曾有传言说,个税起征点上调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今年的两会上,个税话题热度不减,成了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今年两会上提出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希望政府能够更多让利于民,进一步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到3000元。 柳传志表示:“一个是国家的税收逐年增多,税收使用应该用在刀刃上。哪怕一个月拿到5000元的人,也应该让他更有能力去花这个钱,所以2000确实是偏低了,我觉得3000块钱对国家还是不费劲的。” 此外,还有很多代表也认为个税起征点太低,对中低收入人群不公平。 人大代表张爱国这个时候如果不调整的话,实际上就导致了一个相当于我们一个中低收入家庭个人职工,他承担了国家相当一部分税收。 不过,也有很多代表和委员认为,单纯关注个税起征点意义并不大,即使提高一千元的个税起征点,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最多只会减轻十几、二十元,对扩内需的作用有限,目前更应该考虑的是改变征税办法。 人大代表王桂波也认为:“一个人收入3000要纳税,而我一个家庭每个月的收入也是3000,也要纳税。这样的话,也出现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作用没有发挥到。 ” 2、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尽管审议结果尚未公布,但草案的具体内容已经逐渐清晰,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昨日向记者透露,《修正案》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本次听证会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800元上调到1500元 丛明表示,1500元的标准比较适合目前老百姓的收入状况,此外,《修正案》还增加了对于高收入者加强征管力度的条款。 丛明告诉记者,这次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前期对于修改的条款进行了反复论证。并且该《修正案》比较符合民意,大多数百姓都比较期待,因此最终获得审议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他表示,人大的审议有望在一两个月内完成,最快的话《修正案》年内就有可能实施。 新浪网关于个税起征点的网络调查显示,在参与调查的6万多名网友中,60%以上的网友希望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至2000元,23%选择其他,只有不到1%的网友选择了目前普遍实行的800元至1200元。 全国执行统一扣税标准 丛明透露,出于保持税制统一、简单的考虑,《修正案》规定各地不允许擅自浮动费用扣除标准。由于目前有些地区费用扣除标准已经在1500元以上,丛明表示,这些地区也需要将标准拉回到1500元,未来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被视为违法。他表示,该政策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构成利好,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减轻。 对于过去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地方政府,全国人大和财政部都曾经表示,自行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是违法的。在个税法修订完成前,必须按现行规定执行,地方没有随意改变税法规定的权力。对于地方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国税总局曾多次专门发文,要求予以纠正。 调节收入差距不能仅靠个税 对于利用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问题,丛明表示,这次调整个人所得税将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不是立足于调节收入差距,而是立足于给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消费。 丛明表示,真正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比较有效的税收手段应该是考虑开征物业税,除此之外还有遗产税,赠与税。今后一段时期,随着条件逐步的成熟和征管条件健全以后,这些税都要建立起来。通过多环节、多税制的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才能有效地达到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 3、全国政协委员廖晓军昨表示 个税起征点调整所需外部条件目前并不具备近几年可能都不会调整在个税起征点上调的呼声中,昨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上调。” 两会之际,个税税制和起征点、税率等问题,成为许多专家学者、委员、代表热议的话题。拉动内需,要老百姓手上有钱才能消费。于是,坊间就传出了国家将上调个税起征点的消息。在两会期间,包括柳传志在内的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以促进消费。面对市场上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呼声,廖晓军委员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因为个税起征点调整需要很多外部条件,但是目前这些外部条件并不具备。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否认是个好办法,也可能是一个方向,但是近几年可能很难。对于本次政协会议委员呼声很高的资源税,廖晓军表示,资源税已经酝酿了几年时间,都在考虑,可能择机开征。廖晓军表示,资源税的出台需要好的时机,但目前经济增速下滑,企业经营负担加重,当前还不是出台资源税政策的好时机。对此,曾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现任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偏冷,国家实施了大量振兴经济的措施,由于国家减税政策力度较大,现在出台资源税是合适的。 此外,廖晓军对于继续降低印花税表示,已经没有继续下降的空间。遗产税开征条件尚不成熟。 相关链接 1980年9月 我国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 2005年10月2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建议:个税起征点应上调至5000元,以降低工薪阶层税负。 2008年11月29日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消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 2008年12月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正在研究。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经过计算后认为,个税费用扣除额应在2800~3000元为宜。(综合北京晚报、京华时报、重庆时报) 4、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越高,对富人越有利。财政部正研究征收结构。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表示,关于上调个税起征点的问题,现在还有不同声音。不过,他个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得越高,对富人越有利;提高起征点,低收入群体只会减少几十元的税款,而收入群体减少的税费,将随之大大提高。 所以,他认为,个税征收的结构标准比起点更重要,财政部门一直在研究这一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要求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很多,目前尚不具备条件。 起征点是否提高需综合考虑。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廖晓军表示,个税起征点不会提高。 对此,廖晓军说,他没有这个意思。他解释说,当时采访的记者较多,他回答“暂无计划”,指的是个税综合分类改革,目前还不具备实行的条件,但媒体把“暂无计划”,安到了个税起征点上调的问题上。 个税起征点是否上调,“这要听代表的、要听委员的、要听百姓的,国务院会根据各界反映综合考虑。”廖晓军说。 在本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提出,除了起征点调整,分类与综合结合,更应作为个税改革的方向,只有通过降低税负和改变征收标准,个税才能真正改变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 5、东方网2月10日消息:2月8日,财税专家刘隆亨透露,原计划将个税起征点调为2500元标准,但因最近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要调至3000元~3500元。 原方案起征点是2500元 身为中国法学会财税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刘隆亨,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起草者之一,一直参与我国个税改革的讨论工作。刘隆亨透露,去年年底,财政部提交给国务院的个税起征点方案是从现在的2000元调至2500元。但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政府为了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和物价上涨等原因,可能要将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000元~3500元。刘隆亨介绍,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减轻收入中等偏下人群的税收负担,但个税起征点的调节也应是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不宜调整幅度过大。 深层次改革将考虑支出 据《华夏时报》报道,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个人所得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在我国,目前实行个税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这样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

时间:2024-01-13 1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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