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处以()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的煤矿,应当自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之日起()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告。
举报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煤矿,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煤矿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小煤矿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落明停暗采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应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经整改合格后,最终经()签字批准可恢复生产。
煤矿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级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煤矿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现场检查发现应当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不得依法实施经济处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临察机构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煤矿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
《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中要求,县级以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监察职责的部门对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关闭之日起()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
煤矿有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的罚款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因监督检查不力,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行政处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举报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煤矿,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