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0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商业银行的董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近亲属所具有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其成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关联方情况。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备付金协议内容发生变更的,支付机构应当与备付金银行的法人机构及时办理备付金协议变更手续,并自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变更事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查询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机构备案,以下机构中有管辖权的是()。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第32题: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第540题: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 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631题: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的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应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655题: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项目法人应在收到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决定是否同意验收。
第657题: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 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第658题: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 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 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第662题:单位工程验收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第739题: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应在开工报告批准后()个工作日内, 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 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商业银行的董事、总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近亲属及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治理规定》,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治理机构或者其托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自然人应当自其成为商业银行主要自然人股东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近亲属及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