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大事故的,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都应接受高处作业();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违反()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应当查验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关―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证情况,发现其持证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或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企业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资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有效证件需提供给()和监理单位备案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2—2004)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作了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起重指挥信号(GB5082-85)对现场指挥人员和起重司机所使用的()和有关安全技术作了统一规定。
对因代维人员违反有关操作维护规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如:人员伤亡、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网络故障),或不符合审计风险管理规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应责令代维公司进行整改,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应解除代维合同,取消该代维公司()年内(由合同终止日起)在当地承担代维工作的资格,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特种设备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应撤销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对因代准人员违反有关操作维护规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如:人员伤亡、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网络故障),或不符合审计风险管理规定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应责令代维公司进行整改,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应解除代维合同,取消该代维公司()年内 (由合同终止日起)在当地承担代维工作的资格,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持证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吊销原证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规定:除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持证期间中断其持证作业项目超过1年,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物的不安全状态指与施工有关的施工机械、工具及环境状况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状态。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13规定: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规定:除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持证期间中断其持证作业项目超过1年,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有关从业人员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应当视为按规定对单位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在1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
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持证人()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