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倡导依法治国,并且也说过,“法重于民”,“不为爱民枉法律”,这样就与他的以民为天的主张相矛盾了。这个问题,您认同如下哪些观点?

A.管仲其实是彻头彻尾的法家,过分强调组织而忽视个人,所以才会主张法重于民。其实是以缺乏弹性的自然法则来管理复杂多样的人性社会,所以不可取; B.法是由统治者制定的,所谓法重于民,归根结底还是统治者得利。因此,这个社会要么由百姓制定法律,要么就不应该有法律约束; C.管仲首先认为法是用来保护民众的,这是一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法重于民,就是保护广大民众的法,要重于少数民众的局部利益; D.那个时代之所以能够出现这样的思想,说明具有相应的社会需求和土壤。我们不能脱离历史条件看问题。

时间:2023-12-19 12: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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