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驾驶一辆载有84.84吨货物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8吨),行至滦县境内262省道34千米加623米处,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载有45.85吨货物的货车(核载1.71吨)追尾碰撞后,侧翻撞向路边人群,造成19人死亡、17人受伤。双方驾驶人共同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A.超速行驶 B.货车超载 C.疲劳驾驶 D.酒后驾驶

时间:2023-12-17 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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