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队、支队装备助理员、装备技师等装备管理人员是装备管理系统装备数据录入与维护人员,负责单位装备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维护和核查工作。
加强中队、大队、支队和总队消防装备动态信息管理。()应落实《随车器材薄》、《仓储器材登记薄》的管理,及时登记和反馈装备的动态信息。
负责支队装备技师的选拔编配,组织开展支队装备管理业务培训是战勤保障大队履行的装备管理工作职责。
河南省消防总队装备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各支队后勤处负责支队本级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技术保障,支队须设系统管理员()名,操作员1名;总队开展系统检查、考评每年不少于一次。
总队要求各支队严格落实装备技师合同队1名、现役队()名、特勤队3名、战勤队5名的编配规定,并参照《武警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落实装备技师津贴发放。
河南消防部队装备技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支队新任或拟任装备助理员,轮流参与总队装备技术服务工作,每期轮岗轮训不少于()天,培训合格后列入装备管理岗位人选,确保装备管理人才建设连续性。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总队、支队每年(两年)必须组织对基层党委、支部书记进行一次轮训。
教育例会制度。支队级单位政治机关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总队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
各支队后勤处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依托战勤保障大队,负责总队代储装备管理,主要职责有()。
由总队表彰的优秀基层干部,各支队应按本单位干部总数()上报。
各总队每年应组织()次装备管理系统使用培训。
支队应结合所属单位装备管理人员和装备技师更新或岗位轮换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培训。
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各总队、支队应确定()名装备助理员,担任本单位的装备管理系统业务管理员,负责本级及下属单位装备管理系统使用人员的角色建立、权限分配及查看操作日志。
党委议教,总队级以上单位党委每半年一次,支队级单位党委()一次,开展重要教育应及时进行。
总队()对支队,支队()对大队、中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讲评、通报,可以结合政治工作其他任务及业务工作考核一并组织实施。
按照《系统角色和权限置对照表》,设定各装备业务系统角色和权限,并结合所属单位装备管理人员和装备技师更新或岗位轮换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次的培训。
装备服役()的车辆,每年必须在当地车辆技术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并提交合格报告。未经年检和年检不合格、超期服役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超过服役最高延长年限的车辆装备不得使用,支队应及时上报总队后勤装备部门有关车辆装备检测合格报告。
总队应急救援装备代储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布局,管理有序,统一调用,确保应急的原则,各支队战勤保障大队为总队代储装备承储单位。
公安消防支队应当按照防护装备技术状态简易判定标准,()组织对所属部队防护装备进行质量性能抽检,并将抽检情况向总队报告。
各支队定期开展装备巡检活动。各支队每月()次、中队每周()次持续落实装备巡检维护活动,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由支队装备技术服务队统一上报总队装备故障解决平台。
各支队房屋、土地、车辆及一次性万元以上其他资产处置,经支队党委会议审批后,报总队后勤装备处审核,由总队财务处提请总队党委会议审批后,汇总上报部消防救援局()
总队、支队每年应对安全员(助理)进行不少于()天专项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总队、支队每年应对安全员(助理)进行不少于14天专项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