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收付业务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银行利用自身的清算功能和结算网络,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办理约定款项的收付业务。主要包括().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并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可与商业银行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商业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在代理收付时,商业银行()
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委托( )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个人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
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收付业务时,商业银行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代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利用自身(),代理信托公司向投资者推介其对外发售的信托计划。
银行代理信托类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委托( )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
()是指信托公司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管理方式或由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所承担的风险为()。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利用其广泛的营业网点和便捷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代理销售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公司委托银行代为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完整的信托文件,并对银行推介人员开展推介培训;银行应向合格投资者推介,推介内容不应超出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夸大宣传,并充分揭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提示信托投资风险自担原则。( )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规定,出现信托文件约定的特殊事由需要将部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信托公司应当于事前()个工作日告知银行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并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 )
()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清算功能和结算网络,接受客户的委托向第三方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取、转移、支付等业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住房资金,根据委托协议向购买建造大修房屋的自然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所称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委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委托资金(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除外,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金来源于成员企业存款的财务公司除外)不得办理委托贷款。()
银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为推介信托计划,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信托公司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信托计划收付业务时,商业银行承担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
()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及邮政代理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
代发工资是指工商银行利用自身的()等优势接受行政、企事业单位委托,代为办理委托单位向其员工发放工资的一项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