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有哪三种情形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下列各项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事项的是()。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分别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等内容。
发生()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提出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哪些权利、期限?
有哪些情形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道路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
适用简易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