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出票行在受理挂失止付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在行内业务系统发起撤销挂失止付。
纸质商业汇票解挂业务受理:经办行收到客户提交的(),检查填写内容及相关手续符合规定,审查挂失申请人或经办人身份真实,《解除挂失止付申请书》与专夹保管的第二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核对无误,经运营主管审批后进行解挂交易处理。
符合挂失止付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可向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次日起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办理光票托收时,经办行发现伪造、挂失止付的票据,经办行应予以(),并及时通知票据上的付款人和出票人。
银行汇票挂失止付业务,出票行受理挂失止付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日起撤销挂失止付。
银行汇票代理付款行(社)或出票行(社)收到失票人提交的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审查无误并经主管人员签字后,将“挂失止付通知书”第一联加盖()作受理回单交止付通知人。
甲公司丢失一张汇票,挂失止付后得知乙银行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乙银行不再承担责任。
银行汇票丧失后,现金银行汇票的失票人可以在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行(社)柜台办理挂失止付申请,并在挂失止付日起()内,前往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
办理汇票的挂失或止付,应核验汇款人的()和(),及时向付款行发出止付通知,待接到付款行同意止付的回复,在汇票有效期满()后才能办理退款。如汇款人要求立即退汇或另开新票,汇款人需出具(),出票行在保留()的前提下慎重办理。
银行汇票的挂失确认只能由()办理,持票人向出票行申请挂失的,出票行查明汇票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挂失止付。
纸质商业汇票挂失业务受理时,经办行收到客户提交的()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检查填写内容及相关手续符合规定,审查挂失申请人或经办人身份真实,挂失票据信息与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核对相符,汇票确未付款且经运营主管审批后方可受理。
如果代理付款行录入员12日内收到银行汇票失票人提交的法院出具的止付通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后,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现金银行本票丧失.应由失票人通知汇票上记载的代理付款行办理挂失止付。
对于()和代理付款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后,失票人可向银行汇票的出票社(行)或代理付款社(行)提出挂失止付申请的,由出票社(行)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进行银行汇票挂失确认。
现金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行受理失票人挂失止付申请后应采取什么措施()。
出票行或代理付款行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的,自次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兑付行接受银行汇票失票人的挂失止付后,如到期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自第起撤销止付责任()
汇票的挂失止付应由汇款人向出票行提出书面申请,出票行凭以向付款行发出止付通知,待接到付款行同意止付的回复,自汇票有效期满()才能办理退款。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汇票挂失时,失票人应当提交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
银行汇票出票行收到代理付款行挂失资料后,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收到承兑汇票“挂失止付通知书”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支付通知书,自第()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时,付款人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付款行在收到止付申请后,应当在监管要求时限内发出止付应答。对于原借记业务已扣客户账的,本行支付平台自动返回拒绝止付的应答报文。若未扣客户账,本行支付平台自动修改原借记业务状态为“已止付”,发起同意止付的应答报文()
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后,经办员按规定审查无误并确认未付款的,经审批同意后,在系统中对支票(银票)作止付处理,系统自动登记挂失止付登记簿()
空白支票丢失后,失票人先到人民法院办理公示催告,付款行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后做挂失止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