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是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在程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现有以下证据,其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程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程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归还。1999年3月20日 B.李先楚的同事乔某的证言。乔某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 C.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程文涛借了3000元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D.李先楚的朋友张某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某出外旅游时向张某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时间:2023-01-17 16:18:05

相似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