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 )年的诉讼时效。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其诉讼期间为()。
2012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声明。乙于2012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12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标的有瑕疵未声明的,受损害的买受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9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9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公司2016年12月5日收到A公司因质量不合格而被退回的商品200件,每件商品的成本为100元,这批商品是B公司在2016年9月5日出售给A公司的,每件商品的售价为3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货款尚未收到,B公司未确认销售收入,A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合理,8公司同意退货,并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以下描述中错误的有()。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其诉讼期间为()年。
2009年1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9年4月1日得知,但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9年9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13年1月1日,甲商店向王某出售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明知该电脑质量不合格未声明),双方约定,如果有质量问题,应当在2013年7月1日前起诉,逾期则胜诉权丧失。2013年2月1日,王某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该电脑USB接口存在接触不良的现象,2013年4月1日与甲商店最后一次磋商无果后,王某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如果经营者事先声明“售出商品,概不退货”,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无权要求退货。
2015年8月1日,甲公司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而被乙公司起诉。至2015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需要赔偿400万元的可能性为70%,需要赔偿200万元的可能性为30%,同时很可能支付诉讼费20万元。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起诉讼应确认的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万元。
甲厂生产的啤酒瓶质量不合格,在开瓶时突然爆裂,致人身体受伤,则( )。
1986年12月20日甲从乙商店购买花炮两盒送给其姐丙的儿子小兵(9岁)。1987年3月2日晚,小兵放花炮时,因花炮质量不合格横飞到小兵眼前,致使其左眼受伤失明,为此还花费医药费6000余元,1987年5月2日甲、丙共同找乙提出赔偿全部损失的要求。但乙商店以花炮不是自己生产为由而拒绝。本案中丙向乙请求赔偿全部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从( )。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购买人对销售者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品不合格时起()行使。
王某从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B公司2012年12月5日收到A公司因质量不合格而被退回的商品100件,每件商品的成本为200元,这批商品是B公司在2012年9月3日出售给A公司的,每件商品的售价为3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货款尚未收到,B公司未确认销售收入,A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合理,B公司同意退货,并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以下描述中错误的有()。
2008年3月1日,甲向乙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并且未作任何的声明。乙于2008年6月1日得知此事,但忙于其他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8年11月20日,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李某于2004年6月1日购买A商店出售的洗衣机一台,5天后使用时发现并证实此商品为A商店未声明出售的不合格产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A商店进行赔偿的期间为()
B公司2018年12月5日收到A公司因质量不合格而被退回的商品100件,每件商品的成本为200元,这批商品是B公司在2018年9月3日出售给A公司的,每件商品的售价为3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6%,货款尚未收到,B公司未确认销售收入,A公司提出的退货要求合理,B公司同意退货,并向A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以下描述中错误的有()。
2×19年8月1日,甲公司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而被乙公司起诉。至2×19年12月31日,该起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估计很可能承担该项违约赔偿责任,需要赔偿200万元的可能性为70%,需要赔偿100万元的可能性为30%。甲公司基本确定能够从直接责任人处追回50万元。2×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起诉讼应确认的预计负债的金额为()万元。
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