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了一笔较大的治疗费用。故申请了城市医疗救助。最后,张强的医疗费用的来源有以下几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6100元,商业医疗保险支付8000元,单位报销16000元,社会捐助10000元,医疗救助基金补助11000元,医院减免费用9000元,个人支付30000元。由此,可得出张强享受的城市医疗救助一共()元。
李明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严重交通意外造成双腿残疾,伤势很重。治疗之后,仍觉个人负担较重,所以申请了城市医疗救助。最后,李明的医疗费用的来源有以下几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900元,商业医疗保险支付7400元,单位报销16000元,社会捐助11000元,医疗救助基金补助12000元,医院减免费用8000元,个人支付30000元。因此可得出李明享受的城市医疗救助一共()元。
庞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严重车祸右腿截肢,伤势很重。治疗之后,仍觉个人负担较重,所以申请了城市医疗救助。最后,庞斌的医疗费用的来源有以下几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6300元,商业医疗保险支付7100元,单位报销20000元,社会捐助10000元,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000元,医院减免费用l2000元,个人支付30000元。由此,可得出庞斌享受的城市医疗救助一共()元。
老王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于突患重病产生了一笔较大的治疗费用。故申请了城市医疗救助。老李的最终医疗费用的来源有以下几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000元,商业医疗保险支付6000元,单位报销10000元,社会捐助20000元,医疗救助基金补助10000元,医院减免费用9000元,个人支付30000元。由此,可得出张强享受的城市医疗救助一共()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原则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中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大致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左右,如患者住院,个人首先要用个人账户或自付费用。
在一个年度内,慢性病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
沧州市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一个保险年度内,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个人账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
一个年度内,参保单位70岁以上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自付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个人账户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后,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20%以上的部分,从医疗补助基金中予以补助()。
一个年度内,参保单位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自付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个人账户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后,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20%以上的部分,从医疗补助基金中予以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
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一定金额的互助医疗保险费用。
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将把职工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提高至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同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85%;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70%。请问:某在职职工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年度医疗费用为5000元,起付线是1800元,按照以上规定,她可以报销()元。
特保人员医疗费用,在执行日照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支付标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属于乙类目录药品或者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个人承担总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元的,超出部分按()的比例进行年终报销结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物费用。()
城保职工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发生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含大额医疗)不予支付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保基金补助(),个人负担()
职工医疗互助工作,补助标准按照职工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全自费和部份先自付医疗费用后,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给予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医保中心结算支付后,工会卡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超过600元(含600元)的按比例给付补贴金()
超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可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支付部分费用的一次性耗材项目时,个人先自付比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