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工作人员不得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的刑罚是()
根据《刑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的抗税罪处罚。
承担()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万元以上的,按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邪教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其成员自杀、自残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的行为。
行为人跟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工作人员合谋,利用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同以()论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工作人员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以()论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处罚。即:“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处以()以上()以下的罚款。”
民法典第二编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百零七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触犯“妨害公务罪”,最高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以()定罪处罚。
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触犯“()”,最高判刑死刑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