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人信贷客户分类办法,对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由()直接认定,列入优质客户管理。
对于总行行业政策尚未覆盖到的法人客户,仅办理()业务的可不进行客户分类。
同一客户的授信业务风险分类结果应相互参考,在相同担保条件下的多笔信贷业务,无论是否逾期,分类结果应该就高一致。
小企业客户办理低信用风险信贷业务和简式快速贷款业务,可不再进行客户评级。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系统(一期)上线后,营业机构的柜员均可通过客户信息子系统(CIF)查询客户风险等级,查询结果包括()种。
某县域小企业客户在我行办理非融资性保函,该客户信用等级AA级,则对其信贷资产风险分类()。
申请办理融资性涉外保函(不含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信用等级应为()。
网银“建行转他行(加急)”功能仅支持()万元以下(含)转账交易,客户可7×24小时实时办理业务,并在我行网银的交易结果返回页面实时获取最终的交易结果。办理该业务时无需选择收款账户具体的开户网点,仅需选择收款账号()即可。
办理低风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和保理业务的贸易型客户,申请在我行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客户信用等级可放宽至()级.
同一客户的授信业务(表内外)风险分类结果应相互参考。对于在中国银行有多笔授信的客户,原则上各类授信的分类结果应保持一致,以下那些授信业务可以除外()
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小企业客户或采用()办理业务的微型企业客户,可在系统中直接确定信用等级为A级
客户在农业银行信用余额仅为固定资产贷款(含固定资产贷款方案中一并审批的配套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信用),且项目运作正常,符合预期,并按计划或提前还款,若客户无新的非低风险业务需求的,可直接沿用上年度分类结果。
对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或农业银行不承担信用风险的客户可免评级。()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各级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对总行行业信贷政策所覆盖到的客户,在符合国家产行业政策关于技术、规模、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仅办理低风险业务和小企业简速贷的可免分类,但()等行业仅办理小企业简式快速信贷业务的客户也要严格按照行业信贷政策的要求进行客户分类。
客户分类按对公客户、个人客户分别进行分类,按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度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
正常类或关注类授信业务对应客户列入监察名单客户时,该客户名下所有授信业务风险分类均应调整为关注类。
办理信用证项下非物权单据的低风险出口押汇业务,客户必须为我行()以上客户.
申请办理非融资性涉外保函(不含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信用等级应为()。
在我行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不含低风险)的客户,必须按农业银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信用等级在()级(含)以上客户。
办理出口信用证保兑、指定融资等业务,客户CCS等级分类不得为高风险类、中风险类。()
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仅限于境内分行信用评级()级及以上客户办理(不包括小企业客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客户信用评级可放宽至()级(包括小企业客户)
授信额度到期后,原授信方案不在执行,经办机构仅可为客户办理原授信方案中的低信用风险业务。()
2006年按省分行办法,我行法人信贷客户分为七类,在CMS系统中客户概况模块()栏内,按分类结果标注为黄金、重点、优质、小优、调整、限制、淘汰字样,对于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优质客户,录入()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