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送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审理结束时,审理人员应当提出综合性审理意见,制作(),履行报批手续后,交由有关人员执行,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交书》,经局长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 . 《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B . 《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 C . 《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D . 《审理报告》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案件的审核是指案件审理人员在确定移送或呈报的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后,通过()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及处理意见、查案手续、查案程序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将案件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程序。
A . 审阅案件材料 B . 补充调查 C . 询问证人 D . 与受审查人谈话
案件审理部门应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内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移送条件的,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A . 三日 B . 六日 C . 七日 D . 十日
案件移送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A . 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的案件 B . 必须是在调查终结之后的案件 C . 必须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 D . 必须是被调查人提出移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