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期限可从延长至退休。
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起,对享受岗位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期限可从延长至退休。
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合同。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单位新招用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个体劳动者,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年以上的,退休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山东省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如何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