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包括装备的储存、交接、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登(统)计、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退役、报废、检查评比等工作。
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规定,起重用钢制圆环非校准出现()情况应报废。
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规定,起重用钢制圆环校准链出现()情况应报废。
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维修保养、更换和定期报废等规章制度。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处于工作状态时,灯前通道地面中心的照度不应低于()。
《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规定,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从出产日期算起()年必须报废
《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规定,水基型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报废的年限是()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压力容器及时进行(),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压力容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且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要求,水基型灭火器报废年限是6年。
当现场检维修作业与检修作业规程(子本)内容不一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对子本进行修改,不需要审批。()
设有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根据《国际联运货车使用规则》、《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和相关协定,组织制定有关办法、标准等()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查验时,查验员应在对应的判定栏内签注确定的“车身颜色”“核定载人数”(对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为“载客人数/座位数”)及根据GA802核定的“车辆类型”。()
干粉型灭火器的报废年限是从出厂之日起满()年,维修时间为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后每()年
各地要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等规定,认真核对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与《公告》、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数值,规范轻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登记查验,严禁为“大吨小标”货车办理登记。对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要及时启动深度调查,落实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要求;对违法违规办理登记、检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7.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干粉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12年。()
运营机具的报废遵循“报废迁出”原则,淘汰与无法维修设备应及时撤离网点厅堂,并启动报废流程进行报废,不可随意留置在网点厅堂内,影响客户体验()
新配置的干粉灭火器使用期限为5年,满5年后,可根据情况,选择报废或维修。报废的灭火器由资产单位报物资采购部处理。维修后的灭火器,每2年再维修一次()
依据《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车、旅居车,查验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线路维修部、大修厂、设备维修厂、新车部可留下一定数量压力仍在有效区域内的灭火器用于(),其余应由供应商进行回收。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持用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交GA部门处理()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SG510001-2015)第27.3.8条规定: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维修或报废,经维修的带电作业工具需经后方可使用()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27.3.8条规定: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维修或报废,经维修的带电作业工具即可使用()
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GA588-2012)规定,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容量不超过20000kg的贮存装置应至少()窗口超压泄放阀。
根据《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