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七名职工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应A公司安排全厂职工超时加班。经查,A公司一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近期由于产品需求大增,企业为按时交货,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并征得了职工的同意,不愿意的可不加班。职工平均每天加班3-4小时,周六、周日也不休息,职工每月加班60-200小时不等。A公司辩称:职工为提高工资收入愿意加班,公司也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了奖金。因此,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之处。问题:(

时间:2024-04-11 15: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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