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2〕8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航空公司,其分支机构增值税预征率为()。
“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所从事的下列应税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中,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按照《试点实施办法》,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中,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中,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县级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属于审批类事项,不属于备案类事项。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参与总分机构的增值税汇总计算。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不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包括哪些?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经()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24个月内不得变更。()
自()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