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经营者在棉花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没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棉花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货值金额2倍以上()罚款;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违反《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出具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不真实、不客观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的行政处分。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所称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是指()规定的质量监督机构。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棉花质量公证检验()收取费用,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本办法所称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是指()规定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棉花质量监督机构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以外的棉花,可以在棉花()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所称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是指()规定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所称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是指()规定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棉花质量进行检验,该项检验()收取费用。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和()并列使用时,统称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依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中国纤维检验机构申请复检。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国家机关以及棉花质量监督机构不得以()等方式参与棉花经营活动。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棉花经营者销售棉花,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销售的棉花()的,由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理》适用的主要法律关系主体即行为主体,是指棉花的()和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现行棉花国家标准规定,棉花使用中,发现混有异性纤维或色纤维的,可向专业纤检机构申请检验。检验时,专业纤检机构对未开包棉花随机抽取()棉包,逐包开包挑拣异性纤维和色纤维。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规定: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依照本条例进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中国纤维检验机构以申请复检。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违反《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出据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证书不真实、不客观的,由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地方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或者()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和依法批准成立的具有中介性质的其它纤维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检验行为,公正严格检验棉花质量,并对出据的检验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所称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是指()中规定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及其()和时间要求,保证客观、公正、及时。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适用的主要法律关系主体即行为主体,是指棉花的()和棉花质量监督机构。
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依照本条例进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检验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中国纤维检验机构以申请复检。
棉花质量公正检验制度是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花的()、()进行检验并出具()的活动
棉花经营者、用棉企业对依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进行的棉花质量公证查验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中实施查验的结果有异议的,能够自收到查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或者中国纤维查验机构申请复检。()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