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法规是强制性的,而关贸总协定的法规是非强制性的,只具有规劝性。
最惠国待遇条款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石,因而不能修改。
世界贸易组织的调整范围广于原来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其有关协议中包括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框架下所没有的农业协议,原来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不调整农产品贸易。
简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总部设在日内瓦,其宗旨是()。截至2001年底,该组织有成员143个。其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所指的关税减让含义为()。
在1995年取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国际组织是()。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都没有明确承认过去的争端解决报告的判例法作用,实际上这种作用是存在的。
依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及其随后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设置的单独关税区是()。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取代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报告失去了作用。
()集体协议不具有任何法律强制力,仅属于“君子协定”性质,集体谈判谈判结果的实施依据劳资双方自愿的原则。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已失效。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是()。
世贸组织是正式的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而关贸总协定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国际组织,而只是作为一个“临时适用”的协定,不具有国际法人资格。
《1994年关贸总协定》在法律上与1947年10月30日签订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相同,成为《建立世贸组织协定》的组成部分,以多边货物贸易协议形式纳入附件一。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征税
()集体协议不具有任何法律强制力,仅属于君子协定性质,集体谈判结果的实施依据劳资双方自愿的原则
在性质上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不同。关贸总协议是一个具有组织性的协定,而世贸组织是一个具有国际性的合法组织。()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是()。
( )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名词。
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2月22日宣布,《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已得到该组织超过()突破,对世界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预计该协定到2030年将推动全球经济额外增长0.5%。
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是()
世界贸易组织。截至2001年底,该组织有成员143个。其前身是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