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有所谕饬或差委时使用()这一文种。
1900年4月6日,英、法、美、德四国驻华公使联合发出通牒,以出兵“平乱”胁迫清政府,限令在两个月内“剿除”义和团,不然就派出水陆各军代为“剿平”。为了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侵略,英、法等八国于5月28日一致决定,以“()”为名,派兵进入北京。西方列强还分别照会清政府,“不论中国政府的态度如何,各外国公使已决定调兵来北京”。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慈禧太后竟下谕同意洋兵进京。
洪秀全创立“拜上帝教”,1851年建立“太平天国”,自称“天王”,1852年发布了《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并提出“物物归上主”。但是,“上帝”“上主”“天”都不能挽救太平天国的命运,这主要是因为()
上(宋高宗)谕大臣……曰:“广南市舶,利入甚厚”。造成南宋外贸收入增多的主要原因是()
1896年初,御史王鹏运奏请通饬开办矿务,建议清廷“特谕天下,凡有矿之地,一律准民招商集股,呈请开采,地方官认真保护,不得阻挠”。清廷户部和总署对议奏照准。清廷这一举措:()
《诗经》中的怨刺诗有都是出自公卿列士之手,是贵族士大夫们闵时伤乱、讽谕劝戒之作。
光绪《大清会典》载:“谕军机大臣行者,既述,则封寄焉。凡有旨存记者,皆书于册而藏之,届时则提奏。议大政,谳(审)大狱,得旨则与。”材料说明军机处()
1896年,清朝政府下令:“多以广开矿产为方今济急要图,当通谕各省将军督抚,体察各省情形,酌度办法具奏。”这一谕令反映出当时清朝政府()
民国初期,“谕”的公务用途主要有()。
1906年9月,清廷发布《宣誓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定为()
1896年,清朝政府下令“多以广开矿产为方今济急要图,当通谕各省将军督抚,体察各省情形,酌度办法具奏”。清朝政府这样做的直接目的是()
“1841年5月,广东民众在《尽忠报国全粤义民谕英夷檄》中,振振有词地问道:‘尔已称厉害,何以不敢在林公任内攻打广东:’”材料中广东民众认为只要林则徐没有被道光皇帝免职,英国绝对无法赢得鸦片战争的胜利,按照现在的史学理论,这种观点属于()
1906年清廷发布“厘定官制谕”,对司法机构进行了调整,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近代化司法体系,其机构包括()
民国时期取消了谕作为独立公文文种的地位,但谕作为训示、批示的行为并作为公文内容仍然存在。谕下发时,可采用的方式有()。
明宣宗实录》中写道:“私通外夷,已有禁例。近岁官员、军民不知遵守,往往私造海舟,假朝廷干办为名,擅自下番,扰害外夷或诱引为寇„„尔宜申明前禁,榜谕沿海军民,有犯者许诸人首告,得实者给犯人家货之半。”由此可见明朝政府()
明朝万历皇帝谕准了许铤的上书,于是在即墨境内开放了“即墨三口”即()。
宋高宗说:“广南市舶,利入甚厚,提举官宜得人而久任,庶蕃商肯来,动得几十万缗,皆宽民力也。”此谕主要强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