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不得离婚,则下列起诉中,可以被依法受理的是:()
甲乙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两人于1999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00年7月10日生下一子丙。婚后,两人感情不和,甲经常对乙施加暴力,将甲多次殴打伤住院。2000年10月,甲结识了一未婚女子丁,即与丁长期共同居住,对乙和丙不管不问。为达到与丁结婚的目的,于2002年12月17日以夫妻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
甲向乙借款1万元,而乙欠甲3万块砖。甲的债务于2008年2月9日到期,乙的债务于2008年8月8日到期。2008年2月10日,甲与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两笔债务相抵,双方互不相欠。甲与乙的行为属于()。
某甲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以拍卖方式获得一块居住用地,2006年10月1日该公司正式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2007年甲公司开始在该地块上建设一幢高层住宅,但由于建设资金困难,2008年1月1日该公司按法律程序将地块及建设项目一并转让给乙公司,则乙公司还可以使用该块地()
由于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不仅引起各级政府的日益重视,同时也吸引了某房地产集团的投资兴趣。鉴于饭店市场的种种现状,该集团于2000年10月1日出资43亿收购了甲与乙两个饭店集团,形成新的饭店集团丙,改变了其单一的经营格局。2001年7月7日以丙集团的名义收购了旅行社集团丁。2001年8月。7g重组后的旅游集团戊宣告成立。作为全国最大的旅游集团,旅游集团戊旗下饭店集团所管理饭店分布在50个城市,占全国饭店客房总数的5%。该案例中发生的兼并行为包括()。
由于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不仅引起各级政府的日益重视,同时也吸引了某房地产集团的投资兴趣。鉴于饭店市场的种种现状,该集团于2000年10月1日出资43亿收购了甲与乙两个饭店集团,形成新的饭店集团丙,改变了其单一的经营格局。2001年7月7日以丙集团的名义收购了旅行社集团丁。2001年8月。7g重组后的旅游集团戊宣告成立。作为全国最大的旅游集团,旅游集团戊旗下饭店集团所管理饭店分布在50个城市,占全国饭店客房总数的5%。该房地产集团的兼并行为符合国家的()。
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元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00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雨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履行,要求乙提供担保,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甲向乙借款3万元,而乙欠甲3万元。甲的债务于2009年2月9日到期,乙的债务于2009年8月8日到期。2009年2月10日,甲与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两笔债务相抵,双方互不相欠。甲与乙的行为属于()。
甲与乙于1998年8月结婚,2002年5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当分割的是()。
由于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不仅引起各级政府的日益重视,同时也吸引了某房地产集团的投资兴趣。鉴于饭店市场的种种现状,该集团于2000年10月1日出资43亿收购了甲与乙两个饭店集团,形成新的饭店集团丙,改变了其单一的经营格局。2001年7月7日以丙集团的名义收购了旅行社集团丁。2001年8月。7g重组后的旅游集团戊宣告成立。作为全国最大的旅游集团,旅游集团戊旗下饭店集团所管理饭店分布在50个城市,占全国饭店客房总数的5%。通过兼并方式进入旅游业,该房地产集团可以()。
由于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不仅引起各级政府的日益重视,同时也吸引了某房地产集团的投资兴趣。鉴于饭店市场的种种现状,该集团于2000年10月1日出资43亿收购了甲与乙两个饭店集团,形成新的饭店集团丙,改变了其单一的经营格局。2001年7月7日以丙集团的名义收购了旅行社集团丁。2001年8月。7g重组后的旅游集团戊宣告成立。作为全国最大的旅游集团,旅游集团戊旗下饭店集团所管理饭店分布在50个城市,占全国饭店客房总数的5%。该房地产集团的兼并行为本身必将影响旅游()。
甲居住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1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某估价机构于2006年8月10日至15日为某房地产抵押进行了评估,估价时点为2006年8月20日。后因对估价结果有争议,于2007年3月15日进行复估,则复估的估价时点应为()。
(八谦所)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6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案外人丙也欲进行离婚诉讼,听说甲乙离婚案的案情与自己的情况相近,遂希望查阅本案的裁判文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 2017 7 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199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