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承担。
以下属于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的是()。①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②由于①的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④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所谓()是指被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或处于危险之中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保险合同本可以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的损失,而付出的合理费用。
被保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采取各种抢救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是:()。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应由()承担。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金额内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60%。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由()承担。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定损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承担。
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有义务承担的人是()
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损失价值或损失程度评估,应把握保险标的房地产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后的状态,对于其中可修复部分,宜将其修复所需的估算费用作为损失价值或损失程度。()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为赔偿计算标准的保险合同。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同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一并计算。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由()承担。
在财产基本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与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保险人可以()。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受益人承担。()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实际损失的数额()
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