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烟草专卖局应当当场或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告知权利后五日内提出申请。
当事人依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告知权利后()日内提出申请。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发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申请人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职权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同一地区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根据申请在先原则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对于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提出的延续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延续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后依法予以注销,收回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审批、发放。
在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管辖权时,发生管辖争议,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辖权。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否则,不得运输。
烟草专卖行政复议申请人对烟草专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要求对该具体行为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如果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领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同一地区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烟草专卖局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因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限制无法都准予许可的,应当对()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告知权利后()内提出申请
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县级或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发现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