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付款方式对卖方没有收汇风险。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 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当信用证上出现如下字样时,该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
在对项目进行管理过程中,你注意到在合同签订以前,谈判期间双方达成一致所签署的备忘录内规定的一项可交付成果还没有收到。但是卖方解释说合同中已经取消了该可交付成果。你应该如何做?()
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
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如果售用证中没有注明“可转让”字样,视为()
若信用证上金额有“大约”字样,一般有10%的增减幅度。()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分批装运中,如果卖方任何一批货物没有按规定发货,则()
按国际惯例,凡信用证上没有注明“CONFIRMED”字样的,即可视为保兑信用证。
合同或信用证没有规定投保加成率,根据《UCP600》的规定,卖方可在CIF总值的基础上()投保。
凡没有注明“不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即为可转让信用证。
信用证有效期是2011年5月15日,没有规定特定交单期,若提单签发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则卖方交单应不迟于()。
跟单信用证是一个无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具体说就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与规定相符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根据《UCP500》的规定,信用证上如果没有注明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字样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保证卖方一定能按期收到货款。
代签联社自收到《挂失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在《挂失通知书》上注明“挂失撤销”字样。
对开证行为()的,在交通银行收到开证行付款确认书的前提下,可比照公司客户低风险业务方式办理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非议付)业务。
在对项目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你注意到合同一般的条款内规定的一项可交付成果还没有收到。但是,卖方说明合同特别条款已经取消了该可交付成果。你应该如何做()
如果信用证要求清洁提单,提单上出现清洁字样,又被删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按照国际惯例,凡信用证上没有注明可否转让字样的,即可视为可转让信用证。()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2006年6月7日,我国A公司应美国B公司的请求,报出某种产品1000公吨,每公吨CIF纽约210美元,即期装运、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的报价,并规定报价的有效期至6月17日。B公司于6月12日来电表示接受A公司的报价。A公司在收到对方的电报后,发现拟售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以“货已售出”为由,通知B公司撤销原先的报价;同时指出,由于原先的报价中并无“实盘”的字样,因此,应认定为一项虚盘,而虚盘是可以撤销的。而B公司认为:A公司6月7日的报价,尽管没有标明“实盘”字样,仍是一项要约;B公司6月12日的
信用证上对货物的数量、金额、单价前有“约”或“大约”之类的字样时,其上下幅度可按10%掌握,没有规定则按5%的上下幅度掌握。
56、信用证上对货物的数量、金额、单价前有“约”或“大约”之类的字样时,其上下幅度可按10%掌握,没有规定则按5%的上下幅度掌握。
作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卖方在履行交货义务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数量来交货,如果信用证上对货物的数量、金额前有“约”或“大约”之类的字样,其上下幅度可按10%来掌握;如果信用证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按照上下幅度5%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