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上市公司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该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提供相应的担保。()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确需暂停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应在几日内批复()。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
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B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审批机关应自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审批机关颁发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的,审批机关应自接到报送的有关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合并或分立的初步批复,该期限是()。
商务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应在()日内作出原则批复,原则批复有效期()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缴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之日起()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复。A.15 B.30C.45 D.60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后,应自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以上,1年内全部付清。
外国投资者以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别重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规定,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自通报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之日起30日内,损写事故结案报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
外国战略投资者应在资金结汇之日起()日内启动战略投资行为,并在原则批复之日起()日内完成战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