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将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不同会员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指定,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和场外系统之间进行跨市场转托管。()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投资者可于()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的,T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TA系统处理转托管申报。对于合格转托管申报数据()。
基础份额从基金注册登记系统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后,将基础份额拆分为子基金份额后可以在证券交所卖出。()
()基金份额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即跨系统转登记)实现在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的转换。
如果投资者是通过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将以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记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TA系统中,托管在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处。()
()是指由中国结算公司负责注册登记的基金在中国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内部负责二级托管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投资人办理系统内转托管需输入转入方销售人代码。
持有人T日提交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申请,如处理成功,从T+2日起,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可赎回或卖出。()
LOF通过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获得的基金份额分别被注册登记在场外系统与场内系统,但基金份额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即跨系统转登记)实现在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的转换.
一步式转托管客户可以T日进行基金份额的转托,T+1日再到营业部注册登记基金账户。
投资人将基金份额由证券营业部转托管到我行时应先在我行开立中国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然后通过证券营业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向证券营业部提供我行的销售人编码()。
投资者申请将开放式基金份额转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的,可在()日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上海证券账户卡到转出方的交易所会员营业部提交转托管申请。
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的,()起投资者可在其指定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查询到该转托管转入基金份额。
投资者将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从TA系统转入证券登记系统,自( )日开始,投资者可以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按照有关规定,投资者可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不同会员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指定,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和场外系统之间进行跨市场转托管。()
在以下 ()情况下,投资者应办理跨系统转托管手续。 A.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TA系统 B.基金份额由证券营业部转托管到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 c.将登记在TA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D.基金份额由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转托管到证券营业部
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外募集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场内募集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登记系统。 ()
在日常交易中,于T日闭式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LOF基金的交易数据,计算每个投资者买卖LOF的数量,并于T日晚根据清算结果对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余额进行相应的记增或记减处理,完成LOF份额的交收,T日买入基金份额自T+1日起即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
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投资者可于()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A.TB.T+1C.
投资者申请将基金份额转出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的,T日日终,中国结算公司TA系统处理转托管申报。对于合格转托管申报数据,()。
投资者将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从TA系统转入证券登记系统,自()日始,投资者可以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将托管在甲证券经营机构的LOF份额转托管到乙证券经营机构,属于()的系统内转托管
投资者将LOF份额从证券登记系统转入基金注册登记系统,自()始,投资者可以在转入方代销机构处申报赎回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