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治方案报()批准后实施。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各级政府应当通过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机制,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经济补偿力度,促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
《水土保持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原有排污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限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对于农村自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排入饮用水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在()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水行政和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在()应当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水量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源。①突发水污染事件②汛期③藻类爆发高峰期④普通水污染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九十一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成都市、资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标志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图形标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B.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C.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D.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
个人在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库区水域范围内进行游泳、垂钓等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罚款。
根据《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涵养区和乡镇、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按规定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及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在保护区域内,除执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外,禁止下列行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和河流、湖泊、水库周围建设的工业污染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限期()。
水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应当及时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成都市、资阳市以及水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在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设置交通警示标志牌,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
水源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在()中规定村(居)民保护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的义务,开展宣传教育,落实保护措施。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九十一条条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