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据《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仅限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
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退休改为离休的干部,从组织批准更改之月起,改发其原工资。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现在是工人的,必须具备()条件,方可办理离休。
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退休干部改为离休后,其离休费从何时计发?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建国前参加工作享受包干制待遇的干部可以办理离休,请问什么是“包干制”?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能否办理离休?
请问某同志符合离休条件,但因身体有病一直列为编外的干部,能办理离休吗?请说出依据的文件号。
请问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前为正司局级的离休干部,现提高享受哪一级医疗待遇?并说出依据的文件?
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什么时间?
请问符合离休条件,但犯有隐瞒重大历史问题错误的干部,能办理离休吗?依据的文件是?
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地下革命工作的。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县(处)级职务的行政十八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别政治、生活待遇?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不能办理离休。
自治区离休干部护理费现行标准为: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元;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或因公伤残(含有“文革”伤残证、革命军人伤残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元。
中组发[1982]1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什么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职务的行政十四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级的政治、生活待遇。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和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退休前是工人的,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方可办理离休?
请问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从军队复员退伍又参加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能办理离休吗?并说出依据的文件号?
按其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1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是指哪个时间段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
什么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