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乘务员凭()(中途站换班凭调度命令)可便乘除国际列车以外的旅客列车(含动车组)。旅客列车应按规定提供()和乘务餐。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对中途转向的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应有备用标志灯,以备转向时使用。
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中途换挂机车时,由()办理交接编组顺序表。
《行规》第27条轨道检查车挂运的规定轨道检查车应编挂于旅客列车尾部,端部瞭望窗须面向列车尾部后方线路,特殊情况须指派单机牵引。轨道检查车编挂于货物列车中。调车作业时严禁带轨道检查车摘挂货车()
接发车人员发现旅客列车尾部标志灯熄灭时,通知车辆乘务员;通知不到时,由扳道员在运行途中整理()(应知应会-《行规》第88条)
补机连挂列车时,补机与本务机车的摘挂及软管的连接,由()机车乘务员负责。《行规》第32条
《行规》第58条: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中途摘挂,旅客列车摘挂车辆时,必须连结全部软管,以不超过3km/h的速度进行连挂()
《行规》第58条: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终到时调动车底,接到客运、客列检等部门作业完毕的汇报后,通知调车指挥人,调车指挥人得到车站值班员旅客列车车门关闭的通知后进行连挂()
《行规》第58条: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终到时调动车底,准许调车车列进入旅客列车停留线()
列车运行途中,车站有关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发现时应通知车站)发现旅客列车车辆走行部有冒烟、冒火星、车轮发红等抱闸情形;货物列车车辆走行部有冒火、冒烟,车轮、闸瓦发红,车轮抱死、滑行,剧烈振动等严重抱闸情形时,呼叫司机()停车。(应知应会《行规》第151条)
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编组顺序表,途中摘挂车辆时,车站负责修改列车编组顺序表()
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途中摘挂车辆时,()负责修改列车编组顺序表
《行规》第58条:货物列车编挂客车时,车站对随货物列车挂运的客车禁止使用进行排风作业()
旅客列车在中途站摘挂车辆,连挂时,调车速度不得超过()km£¯h。
机车乘务员凭()(中途站换班凭调度命令)可便乘除国际列车以外的旅客列车(含动车组)
旅客列车在途中摘挂车辆时,车辆的摘挂和软管摘结,由()负责。(应知应会-《技规》第266条)
连续溜放或中途分解作业时,在车组分线的道岔前,车组的前后距离应不小于15米,距离不够不得扳道()(应知应会-《行规》第62条)
《行规》第57条规定:调车作业中试拉的规定:连续连挂后及推送车辆运行前、解体列车及列车摘挂的最后一钩作业完了必须试拉()
《行规》第61条:调动专运、公务、国际旅客列车及特种用途车辆,连挂时,在接近连挂车辆前必须一度停车,认真检查电力连接线、电话线及其他临时设备已撤除,具备连挂条件方可连挂()
《行规》第58条:对密接式车钩和集中供电车列调车作业时,集中供电车列的调车作业,其车辆的摘挂和制动软管的摘结由负责;其他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辆乘务员负责()
中途须机车换端运行的货物列车,列车尾部5辆之内禁止编挂关门车。(行规第37条)()
普速旅客列车运行途中因故障双管改按单管供风时,应在区间进行,车辆乘务员处理完毕,通知司机转告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行规第104条)()
办理客运(通勤)业务的动车组以外旅客列车发车前,车站可不确认发车条件()(应知应会-《行规》第81条)
连续溜放或中途分解作业时,在车组分线的道岔前,车组的前后距离应不小于()米,距离不够不得扳道。(应知应会-《行规》第6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