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较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重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重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或者谎报事故、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触犯刑律的,依法()
发生重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向下列哪一部门提起诉讼()
发生较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5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较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重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较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应当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撒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邢事责任。()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对单位,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破产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留存或者残留高毒物品的设备、包装物和容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