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无论是本单位实施,还是委托后勤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实施,都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国税系统各级行政单位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必须事先上报()部门审核批准。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形成的收入()。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时,必须事先上报()审核批准。
以下不符合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申请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统一实行国家所有,()监管,国税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采取()。
国税局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出借收入中,按财政部规定可抵扣的费用,应列()。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在出租出借合同中明确由出租方负担的维护费用可以在缴纳前抵扣包括()。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不得出租、出借的情形有()。
出现下列()情形,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固定资产不得出租、出借。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所有。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租或拍租的形式确定出租的价格,必要时可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的办法确定出租的价格。行政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年。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有偿收入()。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是()。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
《行政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不得出租出借的情形()。
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所有。
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应该采用()方式确定出租的价格。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