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当月取得首饰修理费价税合计金额227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为消费者提供首饰修理服务取得含税修理费2270元。假定当月没有发生其他购进业务,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元。
某首饰厂(经央行批准具有经营金银首饰资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购入红宝石戒面800粒,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80000元,增值税13600元;将500粒红宝石戒面加价转售给另一首饰厂继续加工,取得不含税价款60000元;将剩下的300粒用于连续生产金银首饰的镶嵌首饰,当月全部销售,取得零售额351000元。则该首饰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28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元,假定该月初无留抵税额,本月没有购进业务,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元。
某百货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黄金饰品部2015年2月直接零售金首饰3000克,每克零售价200元;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回旧首饰200克,换出新首饰600克,收取含税差价80000元,并收取旧首饰折价补偿20元/克。当月该黄金饰品部还零售镀金首饰一批,收取零售收入30000元。该黄金饰品部当月应缴纳消费税()元。
金银镶嵌宝石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时,应扣除外购宝石、钻石已支付的消费税。()
金银首饰消费税在纳税人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收取。( )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为消费者提供首饰修理服务取得含税修理费2270元。假定当月没有发生其他购进业务,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
某商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戒指20只,每只新金戒指的零售价格为12500元,每只旧金戒指作价6800元,每只金戒指取得差价款5700元;取得首饰修理费共计16570元(含税)。该商场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顾客来换的饰品确定是非公司出售的,销售人员必须告知顾客非公司出售黄金饰品以旧换新的相关规定,并告知顾客非公司出售黄金饰品需进行()、()处理,签署免责协议,免责协议签署完成后,引领顾客至测金仪处进行鉴定。
位于北京动物园的某服装商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取得如下收入:零售服饰取得收入1170万元,其他装饰品收入585万元,单独出租摊位取得收入200万元。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6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
某黄金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4月零售一批贵重首饰,该批贵重首饰包括包金、镀金和金银镶嵌首饰,取得零售额76050元(无法分别核算各类首饰的零售额)。假设该珠宝店无其他业务,则该黄金珠宝店2012年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某金店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金银饰品,则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
某商场首饰部销售业务如下: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4.04万元,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5.85万元,商场实际收到8.19万元;修理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7.02万元。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当月取得首饰修理费价税合计金额227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每条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为()元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2020年3月,某商场首饰部销售业务如下: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3.92万元,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5.80万元,商场实际收到8.12万元;修理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2.26万元;零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6.96万元,该商场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所称零售商品,是指以()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省工商局认定某黄金饰品公司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先后两次从无黄金饰品经营权的某厂购买黄金20公斤,总金额120万元,其买卖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省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黄金饰品公司不服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黄金饰品公司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工商局在开庭审理后,庭审结束前提交自己掌握的确凿证据,证据非常充分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