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分。
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累计分值大于()分且小于或者等于()分时,执法支队暂扣其《客运准驾证》三个月,并重新参加岗位培训。
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累计分值大于0分且小于或者等于3分时,执法部门暂扣其《从业资格证》()个月,并重新参加岗位培训。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分。
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和(),考核周期为12个月,基准分为20分。
遇行人过斑马线而不让行人优先通过,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累计3次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扣1分()
网约车/出租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未经批准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保养车辆、车辆带病运营”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使用计价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内累积扣分达20分,且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的,应当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吊销服务资格证(监督卡),一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中无故更换车辆、甩客或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空车待租拒绝载客或强行并客”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利用计价器作弊”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__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__分()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有累计扣分20分及以上记录的,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
《温州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曝光的,一次计()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利用计价器作弊”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
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超过有效期30日申请考核的,需按照《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后予以考核()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放置《客运准驾证》”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分()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在车厢内吸烟、吃零食或接打手机”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