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并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
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者未将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等场所,规划和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应急避险标志,配备必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等保障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按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产品有以下()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罚款。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查封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公路法》规定,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办戒毒康复场所;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发给的()。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者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可以处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据《消防法》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擅自从事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持有的疫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四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