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的规定,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污染物排放试验设备包括一个至少能模拟加速惯量和匀速负荷的()、—个五气分析仪和一个气体流量分析仪组成的采样分析系统。
进行排放测量时,《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应保证被检测车辆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状态,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并不得有泄漏。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效催化转化器技术的汽车进行过量空气系数(λ)的测定。
对于使用闭环控制电子燃油喷射系统和三效催化转化器的车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检测的过量空气系数(λ)若超出规定范围,可提供故障分析的参考,不作为排放不合格的判定依据。
GB18285-2005标准中的稳态工况法测量方法规定快速检查工况的()内的排放平均值经修正后如果等于或低于限值的(),则测试合格,检测结束。
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的规定,采用稳态工况法测试前,车辆可在()状态,使发动机以2500r/min转速运转4min进行预热。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和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规定,对于同一车型的在用汽车实施排放监控定期检测时,可以采用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方法。
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规定,对在用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时应进行过量空气系数测定。
按《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7)的规定,进行怠速排放测量时,应将排气分析仪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mm。
GB18285规定采用的五气分析仪的分析系统及相关部件应在0~40℃ 的特定环境温度下进行操作。分析仪应能保证有足够的气流以防止温度过高,一旦环境温度超出规定范围或仪器过热,则系统应能自动关闭()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规定,注册登记检验应进行()、()、(),符合免检的车辆,按照免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