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讲的纤维平衡回潮率是指纤维实际放湿平衡回潮率。
现行棉花国家标准采用回潮率指标,因此需将原电阻式原棉水分测定仪上用箱外热称标定的含水率表头,更换为采用()标定的回潮率表头。
以下列形式结算的商品,应于衡重的同时扦样检测水分含量,并按规定核算重量()
纤维回潮率是材料中所含水分与材料湿重比。
一批棉花由3小批棉花组成。已知标准回潮率是8.5%,各小批的实测湿态净重分别为批号1――65.4kg,批号2――280.2kg,批号3――256.2kg;实测回潮率分别为批号1――9.5%,批号2――9.8%,批号3――9.4%,计算其总公量如下()
光度法测定土壤中全氮时,如需提供烘干基含量,则应测定土壤水分,并进行折算。
香料烟回潮后烟叶的水分以()%为宜。
为了计重和核价等贸易的需要,对原棉的回潮率规定相应的标准,该回潮率称为()。
GB1103-2007《棉花细绒棉》规定,每个抽样棉包抽完组成批样的样品后,再往棉包内层于距棉包外层()cm处,抽取回潮率检验样品。
棉花准重按棉花公定回潮率折算后的重量称为()。
膨胀后的烟丝从切向分离器落到冷却振槽进入回潮筒,使烟丝水分从()加潮到要求的水分。
公定回潮率是指在相对湿度(),温度()条件下的回潮率。
纺织材料在折算到标准回潮率时的重量叫标准(公定)重量。
特克斯是指()长的纱线,在公定回潮率时的重量。
用烘箱法测试水分时,在同样条件下,箱内称重比箱外称重所称得的重量偏(),计算所得的回潮率则()
回潮率是材料中所含水分与材料湿重之比。
膨胀后的烟丝从切向落料器落到冷却振槽进入回潮筒,使烟丝水分从2%-6%加潮到要求的水分。
一批棉花实衡湿净重为876.6kg,实测回潮率为9.5%,标准回潮率为8.5%,该批棉花的公量(标准回潮率时湿态净重)是()
今出口生丝10公吨,标准回潮率为11%,其实际回潮率则从10公吨货物中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测算。假设抽取10千克,用科学方法去掉10千克羊毛中的水分,若净剩8千克干羊毛,请求其公量。
根据GB/T6102.1的规定,在烘箱法测定棉花回潮率中,最后一次所称重量视为恒重,是前后两次重量差异不超过后一次重量的()。
现行棉花国家标准采用回潮率指标,因此需将原电阻式棉水分测定仪器上用()标定的含水率表头,更换为采用箱内热称标定的回潮率表示。
GB/T6503-2017化学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规定,测试粘胶纤维回潮率时,应记录烘燥时间()
工业硝酸钠国家标准中优等品规定硝酸钠(NaNO3)含量≥99.5%水分≤1.5%:水不溶物含量≤0.03%;氯化物(以Cl计)含量≤0.15%。某化验员分析一试样后,实验记录上计算出如下结果,则结果记录有错误的是()
现行棉花国家标准规定,回潮率批样取样后即验或密封后待验,待验需在24h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