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日以前送达。
挢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陈某,男,1981年7月生,于1997年6月20日(当时其未满16周岁)盗窃他人财物9万余元,一审法院于1997年9月4日开庭审判,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认定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陈某不服,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二审于1997年10月13日进行(此时新《刑法》已生效),新《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对盗窃罪不负刑事责任。问新《刑法》此项规定对陈某案是否具溯及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需要向国外的被告送达开庭传票时,我国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送达?()
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有()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某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以前送达被告人李某。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在开庭多长时间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人民法院应当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日以前送达被告人、被害人和其他当事人。
人民法院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金沙区法院在开庭审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徐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2004年5月5日,被告孙某从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新华路支行借款13万元,但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归还,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其中送达给被告孙某的开庭传票的签收人是孙某的妻子贾某。开庭时,被告孙某没有到庭,经查孙某已经下落不明5个多月。法院缺席判决。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时,审判长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完成下列哪一项工作?
某伤害案,胡某事唯一的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但在开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提出,该证人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最高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被告人提起上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在审判组织的组成上,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最后一个阶段是()。
小朱系某基层人民法院辅助人员,协助张法官办理民事一审案件。10月8日9时,张法官主审的原告赵某诉被告钱某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审判人员为主审法官张法官(审判长)和两名人民陪审员,小朱负责庭前准备和庭审记录。请回答下列问题:1.小朱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刑事案件,被告人会在开庭()日前收到起诉书副本。
某法院在确定了一起诈骗案的开庭时间后准备向被害人送达传票,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在刘柳诉其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院向被告送达了传票,通知他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到法院304室应诉,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开庭那天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此时法院可以拘传乙到庭审理。()